金湖县人民医院药品袋、医疗废物袋、生活垃圾袋采购项目采购邀请
受金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人民医院药品袋、医疗废物袋、生活垃圾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药品袋、医疗废物袋、生活垃圾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TW-2025-0702
3.最高限价:3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4.采购需求:金湖县人民医院药品袋、医疗废物袋、生活垃圾袋采购项目,详见项目需求和具体要求。
5.供货期限:供货期1年,采购人定期发送订货单,供货商接到订单后7天内完成配送。
6.质量要求:合格。
二、询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询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询价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特殊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承担过包含药品袋、医疗废物袋采购项目的。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五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询价文件的发布
1.本项目发布在金湖县人民医院官网。
2.供应商在金湖县人民医院官网上直接下载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确认参与本项目询价,请携带《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印章、签字齐全)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印章、签字齐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151958163@qq.com参与报名,联系人:陆莹,电话:0517-86890580。
3.凡已发送《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送至代理机构,或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151958163@qq.com,联系人:陆莹,电话:0517-86890580。
4.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至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由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参与报名的邮箱。
3.价格:200元(售后不退),(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时缴纳)。
五、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拒绝接受。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00;
询价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现场开标;
询价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谈话室。
七、其他事项
1.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同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85%作为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八、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1.采 购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7-86808698;
2.代理机构联系人:陆莹 联系电话:0517-86890580;
3.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39号利达大厦408;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