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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人民医院病人陪护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点击量:624

金湖县人民医院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人民医院病人陪护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病人陪护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金湖县人民医院病人陪护服务外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要求。

2.项目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

3.服务期限:三年                        

4.服务费用:A级服务:180元/天、B级服务:150元/天;病人陪诊服务:首次陪诊收费20元,其后项陪诊收费10元一项;需安排适当人员(2-3人)对急诊病人运送陪检提供免费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病人陪护服务等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7.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三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公告发布媒介:金湖县人民医院网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费:300元(不论是否参与投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3.获取方式: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请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将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营业执照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闵工 、邮箱:29612076@qq.com、电话:15396960917,代理机构收到相关材料后发放招标文件。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2.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29612076@qq.com、电话:15396960917。

七、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下午15: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下午15:00;

标地点: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3楼西二区306室(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0517-86808698;

(2)招标现场联系人:闵工     联系电话:15396960917;

(3)代理机构联系人:闵工     联系电话:15396960917;    

十、本次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递交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十一、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为伍仟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附件:护工投标确认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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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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